本方法学适用于嘉兴市各区县城区范围内符合国家和嘉兴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以及相关的技术标准或规程的新建或扩建的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的减排项目。项目的基准线情景为项目活动开始前现有客运交通系统模式的延续,即使用公共汽(电)车、私家车、摩托车等陆上客运交通系统。考虑到公共自行车项目对鼓励公众绿色出行有积极作用,且通过避免使用其他能源消耗的交通工具出行带来的减排效果显著,公共自行车碳普惠项目的额外性论证选择简化论证的方式,即满足,实施区域现有交通系统中非机动车出行方式(自行车和步行等)占项目所在区域交通出行总量的比例不大于 50%,且项目有投资障碍。
依据《嘉兴市碳普惠方法学开发指南(试行)》等文件指南,增添和修改了以下内容以符合嘉兴市碳普惠交易试点的要求。其中,增添内容包括“避免减排量重复申报的措施”,“普惠性论述”,“减排量收益分配”和“项目的审定与核查要点”。修改内容包括“地理范围”,“项目计入期”,“额外性论述”,“基准线排放量”。此外,依据国家生态环境局发布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设计文件模板——避免、减少排放类项目》文件,将原数据来源及监测部门细化为“项目设计阶段需要确定的参数和数据”和“项目实施阶段需要监测的参数和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