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红树林营造 (CCER—14—002—V01)

现行

本方法学属于林业和其他碳汇类型领域方法学。符合条件的红树林营造项目可以按照本文件要求,设计和审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以及核算和核查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的减排量。

发布组织:生态环境部
若需专业标准解读及政策咨询,请 联系我们

关键信息

  • 方法学名称: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红树林营造
  • 方法学编号:CCER—14—002—V01
  • 发布组织:生态环境部
  • 方法学状态:现行
  • 适用地区:全国
  • 适用场景:林业和其他碳汇

内容概要

红树林湿地是我国重要的海岸带生态系统,具有防风消浪、促淤护岸、固碳储碳和维持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营造红树林可通过增加红树林面积和生态系统碳储量实现二氧化碳清除,是海岸带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提升的重要途径。本方法学属于林业和其他碳汇类型领域方法学。符合条件的红树林营造项目可以按照本文件要求,设计和审定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以及核算和核查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的减排量。

使用本文件的红树林营造项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 在生境适宜或生境修复后适宜红树林生长的无植被潮滩和退养的养殖塘,通过人工 种植构建红树林植被的项目;

b) 项目边界内的海域和土地权属清晰,具有县(含)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海 洋)主管部门核发或出具的权属证明文件;

c) 人工种植红树林连续面积不小于 400m2;

d) 不得改变项目边界内地块的潮间带属性,即实施填土、堆高或平整后的潮滩滩面在 平均大潮高潮时仍全部有海水覆盖;

e) 项目不进行施肥;

f) 项目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行业发展政策

点击此处查看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