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碳惠天府”机制的实施意见》(成府发 〔2020〕4 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成都市深化“碳惠天府”机制 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22〕85 号)相关要求,着力构建制度标准体系,进一步丰富“碳惠天府”机制碳减排项目方法学,规范碳减排量核算,统筹推进项目开发消纳,特编制《成都市“碳惠天府”机制碳减排项目方法学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资源节约类-03)。
成都市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碳减排项目厨余垃圾处理厂通过对餐厨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替代传统卫生填埋等方式处理,从而保护环境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其减排量等于一定时间内厨余垃圾卫生填埋过程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去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过程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本方法学适用于成都市范围内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所产生的碳减排量的核算。
使用本方法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拟开展的项目活动应符合国家、四川省、成都市政府颁布的有关政策措施; (2)拟开展的项目活动符合本方法学关于“高温好氧制肥”“厌氧消化”的 定义; (3)项目活动减排量核算周期以年为单位,最少为1年。